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

发布者:化学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646


 甲方: 泰   山   学    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质量,同时,更好地宣传用人单位,提高用人单位对优秀毕业生的吸引力,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共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积极向毕业生宣传乙方,在本单位就业网站上与乙方网站建立链接,并通过校内各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乙方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乙方招聘信息。

2、甲方每年及时向乙方通报毕业生生源及基本情况,并为乙方人员来校举办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参考学生意愿,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到乙方单位实习、就业。

4、甲方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者,根据乙方建议和学校规定处理。

5、甲方在遇有特殊情况或重要工作需召回实习学生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6、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选择适当时间和机会不定期举办校企联谊活动,以加强甲乙双方的联系和沟通。

7、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在科研、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方便。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优先接收甲方毕业生在其单位实习,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提供生活补贴或实习工资。

2、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如出现工伤事故等意外情况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实习鉴定工作。

4、对违纪违规的实习学生有权批评制止,向甲方提出处分建议。

5、按照双向选择、优先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甲方相关专业毕业生,与毕业生网上签约或通过纸介质签署就业协议书,办理档案移交、毕业派遣等手续。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人签字: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