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18年11月党员学习制度

发布者:化学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01浏览次数:1099


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学生党员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总支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党总支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党总支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党总支集体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辅导、座谈、边学边议、交流心得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聘请外单位专家讲课,或观看相关专题电教片。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把学习工作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发展的现实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要制定党员学习年度计划,突出重点,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年终要对全年的学习进行总结。

党总支集体学习,要建立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记录和考核。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

为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党总支应保存以下材料备查:

(一)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

(二)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

(三)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

(四)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

党员员自学应严格记录自学笔记,党总支定期对党员自学笔记进行检查。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